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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今這個現代化又多變的世界裏,媒體擔任了一個多麼重要的角色啊!在亞洲中,若要問哪是最先進的國家,那便非日本不可了。日本雖不及中國大,但它在娛樂上的成就卻遠遠超過中國,也有更全面的媒體來開拓新市場。
有人說:「每一個偶像,就是一個分眾市場」。在香港,偶像的定義通常都是年輕漂亮的男女 以歌手身分進入演藝界,演員一開始就被定義為偶像的例子很少見,可能是因為演員需要某種程度上的演技才能獲得肯定,而歌手通常只要唱得不太離譜,便可以用後置工程改造。在日本,偶像的定義也可以指年紀不輕,長相不美,但具有人格魅力者,於是政治人物等等也可以是偶像。「偶像」是個全民投入創造意義的詞語,更像是學習某種舞步,大家一起one two three, one two three地跳舞。總括來說,「偶像」意味著美好,令人心情愉快,讓人可以有心靈上的寄託的形象。
現在,我就講講日本娛樂界的「大哥大」-----傑尼斯事務所。傑尼斯事務所的創始社長喜多川傑尼斯以專門培養男性年輕偶像歌手演員聞名於亞洲。
一開始喜多川的事業並不順利,大約到一九七零年代,比如西城秀樹和鄉廣美等人在歌壇大放異彩,傑尼斯王國的地位開始建立,八零年代的田原俊彥和近藤真彥,九零年代的SMAP、Kinki Kids、Tokio、V6和嵐,二十一世紀的瀧與翼等團體更是傑尼斯王國不可動搖的基石。
傑尼斯在歌迷的討論常常是「從小就進事務所受訓,學習舞蹈歌唱和演戲,每個人都能歌善舞,尤其會高難度的後空翻」,這個討論常被資深歌迷指對傑尼斯的不了解,因為「他們不只是這樣呢」。某些討論則指出,傑尼斯偶像因為年輕就在螢光幕和各種傑尼斯情報誌中曝光,可以跟著歌迷一起成長。
在此,先解釋一下,傑尼斯事務所中除了出道的團體之外,還有其他未出道的預備軍,大約二十歲前屬於小傑尼斯Johnny’s Junior,二十歲之後還待在事務所的則被編入Johnny’s Senior,除非以團體成軍出唱片,事務所的成員才算「出道major debut」,不然都只能算「我加入事務所幾年」,即使已經掛名黃金檔連續劇男主角也不例外。雖然沒有出道,但小傑尼斯們仍能透過各種管道以個人或次團體曝光,尤其九零年代後期,小傑尼斯的氣勢越來越看好,有許多成員尚未出唱片出道就已經是家喻戶曉的明星,比如瀧澤秀明,現在小傑尼斯甚至有自己的綜藝節目和演唱會,跟以前的預備軍相比,受到事務所及社會大眾的注目更多。
旗下有那麼多男偶像,在經營上也是一門學問.傑尼斯其實是把他們分散在不同的籃裡,交給不同唱片公司來經營,近畿小子和少年隊是由自己旗下的「傑尼斯娛樂」(Johnny's Entertainment)經營,V6、瀧&翼目前在艾迴,嵐(Arashi)在JSTORM,TOKIO在環球、SMAP在Victor等等,這樣一來在不同公司,都會是第一順位。分散後不但都可以享受到最好的資源,也不必傑尼斯傷腦筋排順位,如果經營得不好,再換唱片公司就行。
在日本,經紀公司是強勢的,所以媒體要親近經紀公司。旗下藝人登上雜誌當封面,經紀公司是要收錢的,雜誌賣出多少本,它可以抽佣,這就是賺錢來源。另外還有周邊商品,你買也買不完,他們也專門成立一個商品店鋪「傑尼斯SHOP」,在全日本都有設點。像舉辦演唱會,主要是賣周邊商品,門票5000到6000日幣,但周邊商品買下來卻要兩、三萬日幣,這才是主要獲利來源。
身為年青人,我們不應受種族、地域的限制,我們要多接觸不同的音樂、科技、藝術、電影等文化。只要喜歡他們,便繼續支持他們吧!
資料來源:http://www.hkedcity.net/epaper/publish/epaper_more.phtml?news_id=441 |